疫情防控,人人有责:致患者及家属告知书
   发表日期:2021-01-08 11:46:59

尊敬的患者及家属朋友:

您好!为常态化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,维护您及家属陪护人员的生命健康,根据国内疫情形势及国家防控部署、法律法规要求,现将我院门诊、住院防控措施告知如下:

1、患者就诊时务必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,减少陪同人员。全程正确佩戴口罩,不戴口罩者禁止进入,保持“一米线”距离。候诊期间,请间隔就诊,遵守“一医一患一诊室”。

2、医院2号、3号楼入口处有预检分诊,请主动向工作人员出示“粤康码”、“行程码”,陪护人出示“陪护证”,并配合测量体温,主动告知医务人员14天的行程。

3、所有发热患者(体温≥37.3°C),咳嗽及咽痛乏力等呼吸道症状的患者,来自中高风险地区的患者,务必主动告知工作人员,在工作人员引导下到发热门诊就诊。

4、发热门诊患者、新住院患者及陪护人员必须进行核酸检测。

5、疫情防控期间,原则上不设陪护,确需陪护时实行“一患一陪”,并固定陪护人。拒不配合者,将按照相关法律要求交由公安部门处置。

6、所有病房实行24小时出入管控,病人不得随便离开病区,陪护人员凭陪护证进入病区,住院期间不允许串访其他病房和病区。主动配合进行体温筛查及信息登记。

7、疫情防控期间,全面禁止住院探视,谢绝亲朋好友来院探望。

防控疫情,人人有责。为确保您及家属安全,请您自觉遵守疫情防控规定,营造一个安全的就医环境。感谢您的理解与配合,高州市人民医院全体医务人员将全力以赴为您的健康保驾护航。

高州市人民医院

2021年1月6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