保卫部工作职责:
1、在院长和主管副院长的领导下,负责全院安全保卫工作,维护院内正常秩序,保障日常工作的顺利开展,业务上接受上级公安部门的指导。
2、宣传教育群众提高警惕,增强法制观念,预告群众,搞好“四防”工作。
3、开展调查研究,积极协助查破刑事和治安案件,打击刑事犯罪和敌特活动。
4、配合有关部门搞好医院保卫安全的治理,建立健全的规章制度,严格内部治安管理,预防治安、灾害事故。
5、维护院内安全,定期督促检查易燃、易爆、危险剧毒物品的管理制度实施情况,堵塞事故漏洞,督促检查门卫值班情况,加强门卫工作。
6、做好外事保卫工作。
7、加强机要部门和钱粮、物资、贵重仪器设备等部门的保卫工作。
8、贯彻执行消防条例与法规,积极做好消防工作。
9、做好义务消防组织和院队的组织管理工作。
10、完成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