高人社任【2013】18号
各镇人民政府,各街道办事处,市府直属各单位:
市人民政府决定:
朱万寿任高州市人民医院副院长;
李耀泽任高州市人民医院副院长;
以上人员任职实行任期制,任职时间从2013年10月23日起至2018年8月31日止。
高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
2013年11月14日
高人社任【2013】18号
各镇人民政府,各街道办事处,市府直属各单位:
市人民政府决定:
朱万寿任高州市人民医院副院长;
李耀泽任高州市人民医院副院长;
以上人员任职实行任期制,任职时间从2013年10月23日起至2018年8月31日止。
高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
2013年11月14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