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朱万寿等任职的通知
   发表日期:2016-11-16 17:20:47

高人社任【2013】18号

各镇人民政府,各街道办事处,市府直属各单位:

    市人民政府决定:

    朱万寿任高州市人民医院副院长;

    李耀泽任高州市人民医院副院长;

    以上人员任职实行任期制,任职时间从2013年10月23日起至2018年8月31日止。


高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

2013年11月14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