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朱秀龙职务任免的通知
   发表日期:2016-11-17 08:46:42

高人社任【2015】7号

各镇人民政府,各街道办事处,市府直属各单位:

    市人民政府决定:

    朱秀龙任高州市人民医院副院长(任职时间从2015年4月17日起至2018年8月31日止)。


高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

2015年6月19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