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何永芬同志任职的通知
   发表日期:2016-11-17 09:11:16

高人医[2015]15号

各科室:

    因工作需要,经医院领导班子研究决定,何永芬同志任烧伤、整形和皮肤科副护士长职务,负责该科护理全面工作,享受护士长待遇。

    本通知自2015年4月1日起执行。



高州市人民医院

2015年3月17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