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吴春林同志任院长助理的通知
   发表日期:2016-11-17 09:24:49

高人医函[2016] 号


各科室:

  市委组织部要求我院派一名副科级干部任荷塘镇石龙村第一书记,经我院党政领导班子研究讨论并报市委组织部同意,决定派朱万寿副院长任荷塘镇石龙村第一书记,任职时间一年。现需补充一名院长助理协助管理相关业务工作,经医院党政领导班子研究,决定吴春林同志任院长助理。主要协助管理科研、教学、继续教育、国家和省县域医院综合服务能力基地以及院办工作。

  本通知自发文之日起执行。


高州市人民医院

2016年5月25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