医患关系协调部工作职责:
1、在院长的领导下,积极做好医疗纠纷、医疗事故的防范和处理工作。
2、掌握医疗纠纷的处理原则,努力协调医患关系,避免矛盾激化,做到事实清楚、结合理论、程序规范、处理到位。
3、对可能涉及医疗纠纷的患方投诉,做到态度诚恳、耐心接待,及时进行调查、处理和情况反馈。
4、对已经发生的医疗纠纷、医疗事故进行及时的调查、分析、讨论、处理、反馈和上报等工作。
5、对群体性、突发性医疗事件,及时向有关领导和部门汇报,按规定做好应急处置的各项工作,争取事件得到妥善解决。
6、对医务人员定期开展医疗安全教育,强化医疗安全意识,传授沟通技巧,最大限度防范和避免医疗纠纷和医疗事故的发生。
7、做好纠纷信访处理工作,切实解决问题,有效预防纠纷信访事件发生。
8、完成院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。